“公司拖欠我们好几个月工资了,我们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石狮打工,一家老小都等着这点工资生活。”李某等38人原是石狮某服装厂的员工,后因工厂经营不善累计被拖欠两个月工资40万余元,无奈之下,李某等人向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由于涉案人数众多,该委员会提前将预警信息同步至法院,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工人代表和企业法人“面对面”调解,向企业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,引导教育企业增强法治观念,切勿因此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影响企业今后发展。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企业于调解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了所欠工资款。
在欠薪执行案件中,以拒不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的占比较大,为确保该类案件及时高效处理,避免涉企劳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影响企业后续合法融资,石狮法院积极搭建“法院+仲裁”解纷平台,设立“企业劳资纠纷联动专线”,前端嵌入和解团队,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,加大调解力度切实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,助力企业构建和谐用工关系。与此同时,加强释法和引导工作,在仲裁裁决书嵌入执行通知,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义务人,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。
通过“执行+仲裁”平台,累计为涉企劳资纠纷仲裁裁决书中前置嵌入执行通知书48份,通过加强释法引导促使25件劳资纠纷执行案件自动履行,履行金额101.29万元,为5家企业涤除失信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