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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赠送面积是福利还是陷阱 一文看懂“赠送面积”

当前房地产市场整体疲软,开发商也加大优惠促销力度,打出各种花样组合拳,吸引购房者入市挑选。其中,“赠送面积”通常是开发商大书特书的优惠之一。那么“赠送面积”真的等于白给的吗?

对于普通住宅来讲,最常见的赠送面积是飘窗和阳台

根据百度百科介绍,飘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少于2.1米,窗台不算入面积,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。而超过2.1米的落地飘窗有效地扩大了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,所以应纳入房屋产权面积,并按照最终实测面积计算房价。

也就是说,开发商通常会设计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少于2.1米的飘窗,这部分面积的确可以帮助业主减免。

而对于阳台来讲,通常开发商会宣传其半封闭的阳台能“赠送面积”。需要特别明确是,如果阳台在主体结构内,会被计算全面积;而如果阳台在主体结构外,才会按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面积。也就是说,在楼栋主体之外的半封闭阳台,会有一半计入总面积,另一半不计入总面积。

以上两种都属于宣传中的常规操作,而下面三种情况是相对而言比较特殊的,也是开发商在售楼时会特别推销“附加值”的特色赠送面积,一定要了解一下。

第一类是一楼的小院,开发商通常会用包装话术,引导购房者认为这个小院是一层业主独立的空间,又不计入房本面积,显得很划算。但实际上,这部分面积是本质上是属于楼栋所有业主所有,且一般带小院的房产会比较贵,相当于购房者无形中已经为这部分面积买单,却并不能得到产权上的保障。

第二类是赠送地下室。根据有关规定,如果地下室层高低于2.20m,应计算1/2面积。即,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.2m的地下室,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。但是,地下室的通风、防水、防潮都是需要格外关注的要点,否则地下室只能成为“鸡肋”储藏室。

第三类是露台。露台的确不计算面积,但本质上露台也是所有业主共有的,如果有多位业主都想共用某露台而引发纠纷,并没有明确的区域划分依据。

此外,还有一类二手房交易时常见的“赠送面积”,是原业主加盖的阳台、楼层或圈占的小花园。但这类加盖或圈占仍属于“私搭乱建”,如果被视为违建拆除也完全合规,因此,不建议因为这些而特别选购某些房产。

总之,“赠送面积”这一概念,有些是较容易利用的常规操作,例如飘窗和阳台,有些是相对特殊的设定,建议购房者不要因为“赠送”而选择了“鸡肋”产品,还是合理评估自家购房需求。“只买对的”才是真正的省钱大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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